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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问题
房屋纠纷问题 1992年因房屋动迁,老人将房屋回迁给小儿子,95年安置房变更为小儿媳妇名下,96年,小儿子承诺老人在世期间享有使用权,房屋所用权三人分配,97年买产权老人不同意三人分配,所用权归小儿子。回迁时,动迁房屋投资费用及产权办理费用均由小儿承担。
    2005年老人去世,期间,所有一切与老人相关费用,均由小儿承担。2010年,家中大儿子及女儿提出,要求分房产,应该如何解决?
2010-12-20 19:51 terrys……(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20日 19时55分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和法律规定,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应当是老人的小儿子所有,不属于老人的遗产,因此,老人的其他子女没有权利要求继承和分割房产。
2 孙新律师  2010-12-20 20:01
   房子等级在校儿子名下,该房产不属于遗产。
3 毛健民律师  2010-12-20 21:06
已经回复,注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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