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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名老师,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右手受伤!请问这属于工伤
你好,我是1名老师,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右手受伤!请问这属于工伤 你好,我是1名老师,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右手受伤!请问这属于工伤吗?请问这需要写请假条吗?在修养期间按劳动法我应该怎样准备修养要求的流程呢?
2014-11-26 08:44 短信用户(贵州-毕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1-26 09:02
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2 110网律师  2014-11-26 09:04
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26 09:32
属于 工伤。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4 唐羽生律师  2014-11-26 11:59
属于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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