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已认定,九级伤残。现在公司叫辞工。公司说只赔偿我一次性就业补助10个月统筹工资和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公司说剩余的就是社保承担,合理吗?社保承担的是些什么具体费用?
2014-11-25 09:40 yij595(四川-宜宾)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家虎律师 电话:13778926911 2014-11-25 10:03
你好,可申请劳动仲裁,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建议你来电或当面咨询,更利于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11-25 19:47
您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3 110网律师 2014-11-25 09:44
公司应当支付的是16个月的社平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4 110网律师 2014-11-25 09:51
16个月的社平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5 110网律师 2014-11-25 10:22
您好,已一对一回复,望采纳。
6 李小利律师 2014-11-25 10:48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住院情况等确定。
7 尹朝阳律师 2014-11-25 11:15
明显太少,公司解除合同,须支付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及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
8 都燕果律师 2014-11-25 12:39
基于以上情况,其一,工伤赔偿的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三,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