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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罪犯有时效吗?
查处罪犯有时效吗? 我们于2006年向市公安局举报陈刚炎经营诈骗罪、伪造公文罪,至今没有查处,现在我们已获取了证据,咨询了法院搞后勤的人士,说经营诈骗罪、伪造公文罪都成立,但是是有有效期,超过了有效期公检法就不追诉罪犯的法律责任,我想当不理解,难道查处罪犯有时效吗?逃过了昨天今天就没事了,附事实证据:1.陈刚炎用假构单位诸暨市艺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搞经营活动,现在有市工商局给我们的回复内容中,该单位没有注册过;2.浙江省建设厅投诉回复中没有给该单位发过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3.诸暨市规划局投诉回复中承认使用了该单位提供的规划编制成果。
2014-11-25 09:29 ghy701……(浙江-绍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年11月25日 11时17分
不要去咨询一些什么法院里烧锅炉开车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4-11-25 11:18
直接报警即可
3 孙新律师  2014-11-25 09:31
直接报案既可,时效不是你该考虑的事。
4 张莉兰律师  2014-11-25 10:19
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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