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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需要用钱,正好11月份信用社放钱,但是需要5联保,就是说用我们个人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每个人额度
朋友需要用钱,正好11月份信用社放钱,但是需要5联保,就是说用我们个人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每个人额度 朋友需要用钱,正好11月份信用社放钱,但是需要5联保,就是说用我们个人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每个人额度是15万,5个是人就是75万,但是银行要抠总额度的15个点,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们以个人的名义帮朋友做了贷款,在去公正处做个所有还款和我们无关的证明可以吗?或是说这件事的弊端是什么?请教明白人解答,谢谢各位了。
2014-11-23 23:40 305411……(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4-11-24 01:10
你好,一般证明只在你们之间有效的,有风险,谨慎。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1-24 07:42
是由风险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24 07:52
风险比较大
4 赵江涛律师  2014-11-24 08:23
有风险
5 孙新律师  2014-11-24 08:27
有一定风险,建议谨慎
6 怀向阳律师  2014-11-24 09:00
帮别人贷款存在风险,这样的免责公证公证处不一定会受理
7 孙新律师  2014-11-24 09:41
做担保人需要承担风险。
8 李建成律师  2014-11-24 10:30
你好,合同仅在你们之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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