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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上海二手房,但是需要延后三个月才满足贷款条件,有什么风险
购买上海二手房,但是需要延后三个月才满足贷款条件,有什么风险 我想要在上海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公积金还未满足条件(到明年2月4日才连续交满6个月),如果我在近期就和上家谈好付完定金,是否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例如上家转卖)
2014-11-23 22:36 cty41(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4-11-24 07:34
可以在双方的合同中详细约定预想的风险承担。 我的补充: 2014-11-24 07:35

比如定金、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金数额、实际损失的承担等等。

2 陈晓云律师  2014-11-24 08:11
风险比较大,不建议购买
3 张向锋律师  2014-11-24 08:15
给付定金方违约,收取方可以没有定金。收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 110网律师  2014-11-24 09:02
风险很大
5 杨晓峰律师  2014-11-24 10:26
如果上家转卖的话,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
6 原丹律师  2014-11-24 14:07
给付定金方违约,收取方可以没有定金。收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7 110网律师  2014-11-24 14:23
可以对违约情况进行详细约定。
8 李军律师  2014-11-26 16:58
转卖的话,双倍返还你定金。
你可以把可能会出现的违约情形在合同中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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