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运动会跳高比赛中致重伤 我崽,15岁,在校运动会跳高比赛中致左胫骨近端骨骼骨折并分离,现还不能手术,因小孩正值生长发育时期,如现手术,也可能长至变形或畸形,到时还得二次手术,所以只能保守治疗,如要动手术也得等到小孩身高稳定了18岁后才能手术,因小孩正在长身体,两只脚的发育情况可能会有差别,说不定有跛脚的可能,再高明的医生也无法控制小孩的正常发育,我找过校方,校方不肯承担责任,说纯属意外,虽然校方有在组织募捐,但说是人道主义,献爱心,我还得感激学校师生才对,现校方也没出一分医疗费,我不能接受这种说,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校方有责任吗?谢
2014-11-23 12:48 781169……(湖南-怀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3 14:08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负责赔偿的
2 蒋良勇律师 2014-11-24 22:01
要看在这次跳高过程中,校方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救治是否及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