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问题 村委会(甲方)和个人(乙方)签了一份土地承包造林的合同,乙方拥有30年的土地造林权,但是现在政府需要修路占用这部分土地,赔偿标准是每亩土地费2.2万加上苗木费6千,现在乙方提出他们应该得到这部分土地的土地费的30%和所有的苗木费,请问合理吗?乙方是否拥有这30%的土地费?
2014-11-23 12:30 lenezh……(湖南-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3 14:50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