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和持械抢劫 08年9月6日晚12点,我被4个年轻人尾随,后被其中三人殴打半个小时,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威胁让我给他们下跪,并用脚踹我眼睛、鼻子和嘴,并用我的头去撞树、卷帘门和墙。后用刀威胁抢走我的手机、小灵通和钱(扬言若不给他们就杀死我),随后便自驾一辆面包车逃走。9月7日凌晨3点左右派出所到我所在的医院了解情况并做了笔录。但到现在派出所没有反馈任何信息
请问这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我应当怎样向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和赔偿???派出所是否不作为???该案件是否应该移交刑警部门???
谢谢大家!!!
请问这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我应当怎样向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和赔偿???派出所是否不作为???该案件是否应该移交刑警部门???
谢谢大家!!!
2008-09-16 14:49 zhanji……(四川)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9-16 14:59
抢劫罪,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你可以要求转刑警大队
2 110网律师 2008-09-16 14:55
抢劫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到法院,你可以提期附带民事诉讼.
3 110网律师 2008-09-16 15:28
抢劫罪,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4 杨一林律师 2008-09-16 16:01
涉嫌抢劫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只有等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5 孙新律师 2008-09-16 16:13
已构成抢劫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没有不作为。
6 110网律师 2008-09-17 19:54
1、对方涉嫌故意伤害和抢劫罪。2、你可以在案件提起公诉以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你可以及时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如果派出所处理不公,你可以到检察机关反映。4、这样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刑事侦查部门主管,你可以到上级公安分局刑警队去报案。
7 陈新明律师 2008-09-30 11:07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