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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如何赔偿和判决的问题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如何赔偿和判决的问题 律师您好

几个月前,我在路边等车,被一辆车从后面驶来,撞成重伤,肇事车辆逃逸,后被拘捕,事故鉴定对方全责,我住院期间,前后花去医药费20W元左右,伤残鉴定为8级,肇事方目前为止拒付任何赔偿,一审判决对方1年6个月,民事20W元,我觉得很委屈,请问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线等结果,谢谢!!
2010-12-19 22:11 dgqb88……(河北-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联平律师  2010-12-19 22:13
你没有在刑事附带民事中起诉该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吗
2 孙新律师  2010-12-20 16:47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可以要求驾驶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
3 孙新律师  2010-12-2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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