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再给对方维修摩托的期间,对方需要我提供交通工具上班。如果他骑我提供的电动车在出事故 我开车追尾摩托车,造成摩托损伤,人去医院检查骨头没问题,只是软组织挫伤。我和他的代理人到交警队达成和解支付1000元,双方车辆修理费用(凭票)由我承担支付。但是对方非要我去修车,期间让我提供交通工具(电动车),如果他骑我提供的交通工具在出事故和我有关系吗?
2014-11-21 20:22 灰烬风云(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年11月21日 20时30分
你没有义务提供交通工具
没有责任
没有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4-11-21 21:15
看你有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