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留下了房产,为兄弟几个共有,但其他子女均有自己的房产 老人去世后,留下了房产,为兄弟几个共有,但其他子女均有自己的房产,剩下四儿子名下没有房产,因而他无法申请新建房屋,要做放弃房产继承也因家人无法到齐而不能做,也无法申请,该怎么做
2014-11-21 13:39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记根律师 2014-11-21 16:47
放弃继承只要放弃人自己到场就可,不需要同时聚齐。
2 110网律师 2014-11-21 17:19
及时去做公证就可以了
3 厦门叶律师 2014-11-21 17:24
联系公证处办理 只要你不是放弃继承权,一般是不需要所有人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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