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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如何保障协议内容的具体执行?
公证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如何保障协议内容的具体执行? 离婚前签署协议,协议规定3年后房屋须出售、其获得的金额夫妻两人按一定比例分配。而现在夫妻双方一方执有房产证(即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写的是那一方)。这样的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可否于公证处公证?公证以后若是三年后夫妻一方不同卖房、或不同意分配原定金额给对方,是否可以对之依法处理,使其强制性执行协议内容?若是三年后夫妻双方有一方行踪不明,如何执行协议内容?
2010-12-19 16:48 taO7498(江苏-连云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9 17:16
该协议有效,可以申请公证,但需要对方配合。三年后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2 曾金峰律师  2010-12-19 22:01
该协议是有效的证据材料之一,双方可以按照该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 王静律师  2010-12-20 12:30
该协议有效,可以申请公证,但需要对方配合。三年后对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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