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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用之后的赔偿
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用之后的赔偿 我老公九月份的时候开我爸的车撞到老人,当时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是我老公的全责。之后老人在医院检查出3处骨折,以为要做手术,所以我们就垫付2万的医药费,关键是当时是放在他们家里人身上而不是放医院,2万是打了借条的,上面写了说是医疗费用。现在是他们只花了8千左右就出院了,现在人也好的差不多了,我们找他们了的时候他们说剩下的钱已经花完了,吃了用了,另外还要我们再给5千,不然发票不给我们报销。我想咨询那2万剩下的钱我可以走司法程序拿回来吗?可以的话要过多久才能起诉他们呢?然后我想另外谈赔偿的事情。
2014-11-20 20:43 曲终人散好吗(江西-南昌市)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熊树刚律师  2014-11-20 20:44
你好,最好一起谈妥。
2 张  静律师  2014-11-20 20:53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110网律师  2014-11-21 08:44
建议来我所详细说下情况
4 110网律师  2014-11-21 08:48
你好,建议你协商解决,如果对方赔偿数额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5 张绍兵律师  2014-11-21 09:56
应该起诉解决,对方的要求毫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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