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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赔偿
临时工工伤赔偿 父亲在工地临时打工,是木工,在施工期间父亲在下面支壳子,被上面施工的钢筋工弄下钢筋,砸伤在下面施工的父亲在,弄断左脚大拇指上的主筋,在医院治疗期间费用老板承担了,现在出院了,和老板谈关于赔偿问题老板只赔偿6000元,原因是工地交叉作业弄伤我现在打算走法律程序,想请律师帮忙,进一步咨询,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2014-11-20 00:40 181895……(甘肃-武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0 07:45
这是可以按照工伤要求的避
2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11-20 09:09
申请工伤认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20 07:54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08:48
你好,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付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09:47
已经建议过了。
6 钟晶律师  2014-11-20 12:11
你好,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属于工伤。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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