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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紧急求助 您好,我是2002年结的婚,结婚时由老公父母出资买了一户楼房,房产证是老公父亲的名字(当时为了报销取暖费),2008年12月末将房子卖了,卖房款16万,在其它城市又购买了一户40万的楼房(按揭贷款的),买房时首付我自己出了了6万,加上卖房款16万,共付22万元,老公父母出资约十万元装修,这回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没有孩子,请问我能得到多少的财产?
2010-12-19 12:41 wahp7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19 12:55
  根据房产的价值先析产然后分割属于你们夫妻的一半。
2 110网律师  2010-12-19 13:42
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得到房子的一半及其他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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