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被不认识的人割喉咙和伤到脚,老板有没有责任陪偿 在上班时被不认识的人割喉咙和伤到脚,老板有没有责任陪偿
2014-11-19 15:35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19 15:38
这是可以要求老板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4-11-19 15:38
没有责任
3 赖贺明律师 2014-11-19 15:38
及时报警处理。另外,如果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4 110网律师 2014-11-19 15:59
你好,及时报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 刘祖虎律师 2014-11-19 16:26
可以要求老板赔偿的
6 110网律师 2014-11-19 18:19
申请工伤认定,在做劳动能力鉴定后可索赔
7 李翠英律师 2014-11-19 19:45
老板有过错的就有赔偿责任。
8 陈晓云律师 2014-11-19 20:26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9 丘敏律师 2014-11-20 09:40
你好,如果是在工作场所,老板在安全管理上有过错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