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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赔偿的安置房可以直接过户给别人吗?
政府赔偿的安置房可以直接过户给别人吗? 我叔叔家的房屋要被拆迁,政府给赔了几套安置房,没赔之前我叔叔想拿一套卖给我,他说政府赔偿过户的时候直接用我的名字就可以了,请问这样我产权和房产证可以办理吗?如何办理?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吗?需要注意什么?
2014-11-19 05:02 周先生(贵州-贵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4年11月19日 08时35分
不可以也不可能直接过户给被安置对象意外的人,甚至到逃税,及当地的安置房交易政策问题。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19 07:25
这是不可以的
3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1-19 08:43
你好,不可以。一般拆迁安置房,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购买这样的安置房,不确定因素过多。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故不能确定的风险过多。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19 09:26
不能直接改
5 孙新律师  2014-11-19 11:37
法律风险很大,建议你慎重选择,如果需要订立协议、合同,联系融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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