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故意伤害得到多少赔偿? 我是一名来自内蒙古的女孩,今年19岁。在阳泉打工。今年10月4号晚上,我与其他几个姐妹在一家饭店吃饭。与饭店里的另两个女顾客发生口角,后来,她找了两个男人,进饭店后拿刀向我们行凶,我的左手除大拇指外的四个手指肌腱被被砍断,小手指神经断裂。后来我们报了案。手术费就花了1万多了。现在已经没有看病钱了怎么办?请问律师,要私了,怎么办?经官又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0-12-19 03:18 tQh6433(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19 08:54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0-12-19 10:29
你可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提起诉讼,按照相应的规定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