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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协迫同居后有孩子的,家庭1直不好,为了孩子我吃尽了苦,受到老公的不负责
我是被协迫同居后有孩子的,家庭1直不好,为了孩子我吃尽了苦,受到老公的不负责 我是被协迫同居后有孩子的,家庭1直不好,为了孩子我吃尽了苦,受到老公的不负责,还被他父亲强迫多次发生关系,被他和他母亲骂,侮辱.我想离婚.可他要我付40万.我和他在1起1直在家带孩子.他们没有给过我钱.我生病他家都不会给钱的..我需要你们帮帮我.我现在出来了.我是偷跑出来的.不敢在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在那个家里我感到恐惧.都不想活了.觉得活着没意思
2014-11-18 14:56 短信用户(四川-宜宾)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11-18 14:58
您好,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如果对方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你可以报警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4-11-18 14:57
建议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4-11-18 14:59
根据你的表述,建议你先报警,保住你的人身安全,再议下一步的事情。
4 110网律师  2014-11-18 15:02
你好,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分开就行了。他要你付40万没有理由,不要怕。
5 都燕果律师  2014-11-18 15:18
其一,基于以上情况你方可以报警处理,其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对于以上情况,由于你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因而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8 15:19
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
7 110网律师  2014-11-18 17:26
您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8 陈晓云律师  2014-11-18 19:55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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