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收取利息是否合法 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交了30%的房款当时承诺可以办理银行按揭,交房时间为2013年5月1日,在2014年5月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开发商让再交10%的房款,剩余房款办理内部按揭(即开发商每月收取部分房款和利息,两年要交利息3万多,但房款只有1万多)2200元/月,直到2016年8月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办理银行按揭。像这种开发商收取利息的现象是否合法。
2014-11-18 09:41 lyweg(河南-许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电话:13581500295 2014年11月18日 09时45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2 崔新江律师 2014-11-18 09:52
这个是不合法的,建议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等。
3 110网律师 2014-11-18 09:56
你好,这是不合法。
4 张书正律师 2014-11-18 10:07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4-11-18 10:09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