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 我妈妈被一摩托车撞了后,脑出血!在一家医院治疗后肇事方提出让我妈转院到有医保的医院,然后说摔伤!请问这样做是不是对我们被害方相当不利!
2014-11-17 20:53 hthzhm……(吉林-吉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11-17 21:0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110网律师 2014-11-17 21:00
这是可以的
3 张元珍律师 2014-11-17 21:09
是的,不要听他们的,如果说是摔伤,病历是会记载的。
4 钟欣主任律师 2014-11-18 06:47
如果是摔伤则与肇事者无关。
5 110网律师 2014-11-20 07:45
不可以说摔伤,以后如果不能谈妥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