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雇和佛山生育津贴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本人是A公司员工,劳务派遣到B公司工作,已经工作一年半,A公司与B公司合同期到11月30日结束,并不再与B公司续约,正好本人从12月1号开始放产假,现在想咨询两个问题:
1.如果AB公司在我放产假期间解雇我,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应向哪家公司提出赔偿?
2.如果现在有C公司接收我帮我买了社保并与B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那我的生育津贴是否由C公司申请领取?
1.如果AB公司在我放产假期间解雇我,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应向哪家公司提出赔偿?
2.如果现在有C公司接收我帮我买了社保并与B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那我的生育津贴是否由C公司申请领取?
2014-11-17 16:21 jujuki……(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健辉律师 2014-11-18 17:18
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