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婚姻彩礼还有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去年年初与同村男子办了婚礼,没有领取结婚证,今年生了一个小孩,一个月大。但是双方没有感情基础,我想取消事实婚姻,孩子也想自己带。当时是给了8万元的彩礼,购买嫁妆加上回礼我一共花了4万元。现在男方家长要我还15万元才能让我带孩子出来外面抚养,而且不能跟我姓,还不给抚养费。在农村都是看谁家人多,我害怕他们家的人上我家里天天闹,请求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2014-11-17 15:41 mimang……(湖北-黄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电话:13581500295 2014年11月17日 15时46分
你们婚姻不属于事实婚姻,1994年以后中国就不存在事实婚姻。
至于彩礼钱双方协商解决,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都会判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至于彩礼钱双方协商解决,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都会判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2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4-11-17 15:45
可以诉讼解决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17 15:48
建议找专业律师维权的
4 110网律师 2014-11-17 15:43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是会判给女方的。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是会判给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