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超过了法律期限的不公平条款就必须执行吗 购房合同中关于办房产证的。上面规定如果超过180未能办理的按已付房款的0.5%赔付,没有时间期限,0.5%相当于0.005,我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总房款才20多万,现在3年了,才给办房证和土地证,要是按照他这样的赔法,才能赔1000多块钱。如果在一年之内起诉开发商,这个不公平条款是不是可以改?开发商在跟别的业主签定另外的赔付协议,而我没有签,我再要求签的时候开发商就不给签了,这样是不是也合理
2008-09-16 13:33 zqdeji……(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16 13:36
没有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以约定为准。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9-16 16:14
没有特殊情况,按合同处理
3 110网律师 2008-09-23 10:44
你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的。具体问题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
4 陈新明律师 2008-09-30 11:08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