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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有房产承租人变更问题
天津公有房产承租人变更问题 老人单位分给老人一套公产住房是平房,拆迁后给了一套楼房,户口本上只有姥爷和母亲的名字,母亲再次居住将近20年。姥爷有8个子女,只有我母亲和一个哥哥在本市,95年左右当时给了他2万元,口头承诺房子以后由我母亲居住。现在姥爷过世想将承租人变更成我母亲,可是现在房价高了本市的哥哥突然反悔说没有给过他什么钱,不承认房子的事了,还说想过户要给他一半房产,他在本市有房而且户口不在承租屋的户口上,现在过户过不了。请问我们改怎么办? 如果想过户是否需要所有子女(不管本地户口还是外地的)都同意才可以。
2014-11-17 13:01 535132……(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14-11-17 15:42
《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
2 韩士队律师  2014-11-17 13:06
你好,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来电或来我事务所当面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4-11-17 13:32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如果想过户需要经过所有具备过户条件的子女的同意。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17 13:35
与产权单位核实
5 齐志龙律师  2014-11-17 15:40
具体事宜可以询问房管站
6 110网律师  2014-11-17 17:14
你好,首先这是你姥爷(50%)和你母亲(50%)的共同财产,你姥爷过世后,你姥爷的(50%)房产由8个子女(包括你母亲)进行分割,每个人享有6.25%。因此,本市的哥哥只能享有6.25%,根本不该享有一半。这个回复你应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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