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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请各位
骑摩托车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请各位 20010年8月16日我骑摩托车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导至腿骨断了,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就回家休养,我付了10000元医药费, 但她没有办出院手续,她说最少要6个月才出办理出院手续,现在连交警也不怎么处理了,受伤者家属声称他家很有势力有当官医院有人,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是一直等下去吗?那样的话我是不是要陪很多钱?请大家帮帮我....
2010-12-18 13:44 nuw9558(江西-吉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海军律师  电话:13097221308  2010-12-19 00:23
可以等她起诉,依法解决,在法庭对她的证据及费用质证辩论。详情可以委 托律
师。
2 李机灵律师  2010-12-20 15:12
依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至于何时才能出院,那得依据病情来确定,不是想住多久就多久,如果不是必须住院,就缺乏合理性,那时法院也不会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0-12-27 11:58
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可以要求出院。若对方不出院,之后产生的医院的住院费用可以在对方起诉后对对方医疗费用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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