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深圳物流公司工作了十年,现在因业务不好,已经把大部分人员分流到了老板收购的快递公司上班
我在一家深圳物流公司工作了十年,现在因业务不好,已经把大部分人员分流到了老板收购的快递公司上班 我在一家深圳物流公司工作了十年,现在因业务不好,已经把大部分人员分流到了老板收购的快递公司上班,而我们留下来的现只有十人,也要我们签跨公司调岗表。要不然就不给我们结算工资,请问我们可以解除合同,向公司赔偿吗?
2014-11-16 14:13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郑兰运律师  电话:18927261669  2014-11-16 14:53
你们可以拒绝签订相关合同;如果不结算工资给你们,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江珍来律师  2014-11-16 14:22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4-11-16 15:43
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16 15:57
有权不去并要求经济补偿。
5 110网律师  2014-11-16 18:04
您好,公司行为不合法,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流程,欢迎来电咨询详情。
6 110网律师  2014-11-17 09:37
您好,可以的,但是在解除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上需要妥善处理,否则很可能会拿不到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