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和遗产分割 1:三名子女,母早亡,其中小女常年陪伴老人尽了所有抚养义务。
2:长子常年不尽赡养义务,基本照顾过老人。
3:父生前早年曾分配长子一间房,长子售出获3w人民币。
4:父亲和女儿的所有工资全部存在小女名下。
5: 偏单是父亲与小女共同所买,但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房屋产权证只登记了父亲 的名字,如今没有确实证据证明父女共同所买,只有父女历年的工资证明父亲 的工资不足以支付购买房屋的资金。
请问,这样如何分配财产?请各位达人支招,此案中的小女是我的小姨,实在是很可怜,常年照顾老人,省吃俭用,实在看不过去了,想帮帮忙。。
另:根据遗产继承法,有能力赡养,但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这个比例如何划分?有何具体法律依据?
2:长子常年不尽赡养义务,基本照顾过老人。
3:父生前早年曾分配长子一间房,长子售出获3w人民币。
4:父亲和女儿的所有工资全部存在小女名下。
5: 偏单是父亲与小女共同所买,但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房屋产权证只登记了父亲 的名字,如今没有确实证据证明父女共同所买,只有父女历年的工资证明父亲 的工资不足以支付购买房屋的资金。
请问,这样如何分配财产?请各位达人支招,此案中的小女是我的小姨,实在是很可怜,常年照顾老人,省吃俭用,实在看不过去了,想帮帮忙。。
另:根据遗产继承法,有能力赡养,但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这个比例如何划分?有何具体法律依据?
2009-04-04 13:40 zmx857……(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04 14:08
没有具体标准。
2 孙光泽律师 2009-04-04 15:23
1、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父亲名下的财产都属于遗产。
2、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标准,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只能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怎么分配。
2、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标准,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只能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