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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我该怎么办?
门面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我该怎么办? 房东在我所租的门面旁边开设了一家粮油店,里面有些许国产常见零食。在我们签订合同时,我已确切的跟他说明我说做高档零食店铺,他也同意,也跟他说明会有一到两种和他一样的品种,他也同意。签订的合同上注明了不与他做同行的生意。就在我一切准备就绪装修准备动工时现在房东反悔,说我违约,跟他做同行生意,不把门面租给我。还把他的经营许可证拿出来说他的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我已交半年租金,他同意退还,我还缴纳了两万六千元的转让金给上一任租户。我有两个问题:1,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的话,我应该怎么做?2,房东在合同里注明的不予许和他做同行生意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2014-11-15 22:28 晨酃111(湖南-湘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萧威胜律师  电话:18975238788  2014-11-16 12:48
你既然说清楚了,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房东继续履行协议
2 张元珍律师  2014-11-15 22:32
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吧,如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时也是看合同约定。
3 蒋良勇律师  2014-11-16 10:38
1.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2.属于自愿约定,不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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