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签定,但是签定后,却不给我们个人手中,放在厂内,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公司 时间长的6个月 一共十几个人 没一个人签合同 这样的事情怎么办
家庭官司是对什么样的人设的?像我们这样的对方会吃家庭官司吗?
这样的情况我们该赔吗?谢谢!
我们公司这样做对不对,我可不可以向劳动局提出申述?请大家帮我讲讲
我家有一块土地,是写我父亲的名字的,如果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把土地卖,这样做是否可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