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轻伤害及相关的行事责任 我父亲今年68岁,已退休,在离家100公里外的市里给私人企业打工当会计,与15日晚,被老板喝醉酒的朋友无故打伤,头部缝了六针,眼眶鉴定为骨折,并且内部有阴影,视力下降为0.3,现在在住院,请问是否构成轻伤害,如果老板有人际走动的话,我们该采取什么维护被害人的权利,
2010-12-18 10:40 zhangj……(辽宁-抚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0-12-18 20:28
1.对方已经侵犯了人身权利,应该受到处罚;2.报案后可以申请伤害鉴定,看鉴定结果。3.可以主张医疗费等,有加害人承担。
2 罗远水律师 2010-12-18 10:47
如果当时没有报警,应立即报警。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分析,你父亲应已构成轻伤,依法可以追究行凶者的刑事责任,不要有太多的顾虑,法律会给你父亲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