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审查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律师好,我和甲方在1999年承包了75亩当时的开发地,而且一次性付清了当时的承包款12500元,并且做了公证,有一项土地补偿费合同中说,要在2004年交,合计为1500元,但是因为当时的土地不值钱,甲方也没有通知我交这个钱,我也没有仔细看这个合同,今年我又要重新经营这片耕地,但是甲方以我没有交补偿费为由,要无条件收回我的耕地,这样子我起诉可以胜诉吗?
2014-11-15 13:28 527229……(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1-15 13:30
看一下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
2 孙新律师  2014-11-15 22:03
建议你带上合同到律师事务所找我,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对方是想解除合同,毁约。法律一般是不支持解除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