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手续要怎么办理 女方是江西人,男方是湖北人,结婚手续是在江西的一个县民政局办理。孩子4岁多,在女方家抚养,男方自孩子2岁开始一直未承担父亲的义务,现夫妻已经分居2年,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男方不愿意。目前女方在广州靠打工来抚养孩子,男方一直在湖北,女方和孩子的户口也是在江西,请问在江西的女方和孩子的户籍的县一级法院可以起诉离婚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2010-12-17 22:43 jackyz……(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7 22:47
在婚姻登记地的法院或男方住满一年以上地法院起诉离婚均可。需要写书面诉状并带齐身份资料办理立案手续,也可委托律师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0-12-18 18:55
在婚姻登记地的法院或男方住满一年以上地法院起诉离婚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