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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借款,我做担保人,一共借款30万元,利息是4分的利,是个人之间借款
人借款,我做担保人,一共借款30万元,利息是4分的利,是个人之间借款 总共借了2次,第一次30万,是我担保签字 盖手印了.第二次又借了90W. 借款人说利息已经还完了,本金还不出.之前出借人已经告过一次60W的.房子也封了.现在要告30W,让担保人我还.法院传票到了.我应该怎么办.. 条子上写的是30W,利息4分.没有还款日期.
2014-11-13 12:48 a63011……(广西-南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钦律师  电话:13768617880  2014-11-14 23:00
建议积极应诉。民间借贷超过同期银行四倍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 刘顺平律师  2014-11-13 12:58
你应让借款人找出还款的相关证据,可主张抵消一部分借款。 我的补充: 2014-11-13 13:02

因为“借款人说利息已经还完了”,如果借条上没有利息的约定,则归还部分可全部抵消本金,如果约定了利息,但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可用来抵消本金。建议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13 13:26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再向借款人追偿
4 110网律师  2014-11-13 16:18
借款人说利息已经还完了,本金还不出.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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