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婚后丈夫自私懒惰,家务从不做,隐瞒收入。因家庭琐事妻子抱着不到5个月女儿,丈夫不顾孩子安危殴打妻子,惊吓了孩子。至今分居6个月。现在孩子11个月。我和婆婆一个单位,期间他利用婆婆发电子邮件,悔婚及孩子一周岁和我提出离婚!他在拖时间,不同意婚!姥姥和姥爷想念外孙女,丈夫找出种种借口不让我带孩子回娘家。公公也支持他这样行为,多次侵犯我的母亲权利和监护权。迫使妻子无法再生活下去,不能全心照顾女儿,已搬回娘家,只能周一-周五看望女儿!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能判离婚吗?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2010-12-17 17:05 女士(北京-大兴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17日 17时23分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证明,你可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离婚,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2 孙新律师 2010-12-17 17:11
可以到法院起诉。11个月的孩子正常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
3 孙新律师 2010-12-17 17:25
协商解决
4 赵亮律师 2010-12-17 17:34
建议你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等,请不要反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