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这种形为我还能起诉吗?她这样算不算是重婚罪? 你好 我于90年经人介绍与A再婚 当时她代有一子 共同生活了18年 后来发现她对我的感情越来越淡漠 直到2008年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时以我放弃全部财产为前题 但是我最近才得知她代来的孩子并不是她和前夫所生 而是她和B的私生子 在我们婚姻存绪期间A与B背着我经常往来 在我们离婚后B继搬入A处与其同居 B本身有家室且有子女 请问这样他们算不算重婚罪?我还能否到法院起诉A?并得到相应的补偿?
2010-12-17 15:52 沉冤昭雪(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0-12-17 15:52
有证明证明对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自诉重婚罪。起诉离婚对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此作为补偿
2 孙新律师 2010-12-17 16:12
你可以对他们的重婚行为进行举报.
3 孙新律师 2010-12-17 16:25
可以以重婚罪向法院提起自诉,但前提是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如果离婚的,对方有过的错的,另一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4 李同红律师 2010-12-17 16:36
可以以重婚罪提起自诉,诉离婚对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