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因经济案件开除公职后享受待遇处理问题 在事业单位上班(学校),因经济案件(受贿)判刑7年,执行后享受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退休金等待遇是否都全部取消?如果能自行续费缴纳相关费用的话,跟在职时的政策有什么区别?服刑期间是否能为当事人缴纳这些费用,如果社保医保什么的要改成其他形式的律师是否能代办理?住房公积金如果提取的话,当事人是否能委托律师代办理这些事宜?(注:请不要回答“向当地咨询律师咨询或向需要办理的相关单位咨询”,谢谢)
2014-11-12 11:37 490966……(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1-12 11:57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故你应该属于开除之列,以前单位没有义务为你缴纳五险一金,你的社保等处于中断状态;2、犯罪了也不能剥夺当事人缴纳社保的权利,但与在职不同,应该按照社会人员交纳,所交保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部分是可以退的,由于涉及个人重大权益(或隐私),办理相关事宜应本人办理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