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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超过48小时扣押身份证
拘留超过48小时扣押身份证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人杀人,拘留超过48小时,并且在事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扣押身份证,属于犯法么?
2010-12-17 13:40 IUW3065(福建-莆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7 13:57
您好:【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公安机关为查明犯罪事实,是可以扣押当事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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