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受伤了,该怎么赔偿? 我爸在修高速公路的隧道的时候不小心把右手砸伤!而且很严重!现在是我妈妈在医院照顾他!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爸这个以后还怎么赔偿!我妈妈在医院照顾的生活费该怎么算?
2014-11-11 15:04 杨郦歆(云南-昭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4-11-11 15:19
1年内申报工伤,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2 王丽媛律师 2014-11-11 15:08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标准赔偿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110网律师 2014-11-11 15:12
先申请工伤认定。
4 陈晓云律师 2014-11-11 15:17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