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因家长同意介绍认识那男人,双方感觉不错,领证在聚行婚礼,男方给了女方彩礼钱1万
我因家长同意介绍认识那男人,双方感觉不错,领证在聚行婚礼,男方给了女方彩礼钱1万 我因家长同意介绍认识那男人,双方感觉不错,领证在聚行婚礼,男方给了女方彩礼钱1万,女方因跟男方感情不和,女方两个月就离开男方,1年没在1起,。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要女方赔偿男方经济损失,女方可以赔偿吗?男方要求是否敲诈吗?
2014-11-11 13:40 短信用户(湖北-襄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宇航律师  2014-11-11 14:10
不涉及敲诈问题,如果涉及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
2 申维丰律师  2014-11-11 14:21
您好,这个是不涉及诈骗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11 15:49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4-11-13 10:51
你好!因为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过,彩礼钱是不用退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