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个月,女方闹离婚,我能不能全部拿回彩礼啊, 结婚1个月,女方闹离婚,我能不能全部拿回彩礼啊,
2014-11-10 19:02 短信用户(陕西-渭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齐志龙律师 2014-11-10 19:06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2 110网律师 2014-11-10 19:11
你好,常州史斌飞律师解答如下:可以起诉,因为你们已经结婚,所以不会全部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4-11-10 19:28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4 杜凯律师 2014-11-10 19:32
可以进行起诉要求返还。
5 张勇律师 2014-11-10 19:39
可以要回部分
6 康治斌律师 2014-11-10 20:18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1 15:49
要看具体情况。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3 00:05
最好不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