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农村承包法律咨询
本人和女儿户口在村里 现在村里修路赔偿的钱和占用耕地的钱没有分给我和女儿,村里说去法院告 成功了就发
本人和女儿户口在村里 现在村里修路赔偿的钱和占用耕地的钱没有分给我和女儿,村里说去法院告 成功了就发 本人和女儿户口在村里 现在村里修路赔偿的钱和占用耕地的钱没有分给我和女儿,村里说去法院告 成功了就发,没有判决书就不发。这样怎么办。
同样的情况村里有七八户,有一户找关系发放了,其余的没有发放。老百姓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让村里给应该发放的赔偿发放到我手里?
2014-11-08 12:49 caiguo……(河南-洛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1-13 14:34
你好,村里的说法无法律依据,建议向上级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4-11-08 12:53
这是可以的
3 崔新江律师  2014-11-08 14:05
这个原则上是可以这样解决的。
4 孙新律师  2014-11-08 14:19
村里的说法毫无法律的依据,依法你和你女儿应当享有修路赔偿的钱和占用耕地的钱,这是你们应当得到的利益。
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分配的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你和你女儿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里修路赔偿的款项中已有你们应当得到的补偿费,且你和你女儿对本村土地补偿费分配款享有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利。
依法你和你女儿理应得到修路赔偿款和占用耕地的款项。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我的补充: 2014-11-08 14:23

土地补偿费由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或者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如何支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土地补偿费用归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因此,只要具备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有权主张平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