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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2007.5月在1家服装公司工作,2008年5月才给上保险,先是在店铺上班,于2014
您好,我与2007.5月在1家服装公司工作,2008年5月才给上保险,先是在店铺上班,于2014 您好,我与2007.5月在1家服装公司工作,2008年5月才给上保险,先是在店铺上班,于2014.3月调回公司上班,现在老板以我不适合在此岗位为由要我回店铺我不同意,因我合同与2014.12.31到期,他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他应该将我之前的保险补上吗?我还应有那些补尝,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2014-11-07 10:48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4-11-07 10:51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怀向阳律师  2014-11-07 10:57
单方解除合同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补缴社保
3 李建成律师  2014-11-07 11:11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4 孙新律师  2014-11-07 11:29
您好,未缴纳的社保你可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给你补缴。
5 孙新律师  2014-11-07 16:06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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