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还建房的分配问题。 我老婆村里分房说我们没有达到条件,所以没有分到房子。村里说的分房条件是原房屋拆迁时间的两年内领结婚证的女方才有房子分,我和我老婆是2007年12.25号领的结婚证,超过了两个月时间,符合条件是在2007.10月份之前。
我现在的问题是在2009年底村里才公布符合分房的条件,原房屋拆迁两年内。拆迁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条件。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够公平,有很大的随意性。现在刚拆迁的人也同样是这样的条件,也是两年内领取结婚证,所以说现在拆迁的人就知道分房的条件,但是对以前拆迁的人就不公平。你说村里这样规定合理吗,
我现在的问题是在2009年底村里才公布符合分房的条件,原房屋拆迁两年内。拆迁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条件。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够公平,有很大的随意性。现在刚拆迁的人也同样是这样的条件,也是两年内领取结婚证,所以说现在拆迁的人就知道分房的条件,但是对以前拆迁的人就不公平。你说村里这样规定合理吗,
2010-12-15 15:46 whzhao……(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5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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