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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农民工受工伤了,工厂不赔偿怎么办?
52岁农民工受工伤了,工厂不赔偿怎么办? 我妈妈今年7月份工作时砸伤了脚,我妈妈公司先是带我妈妈到私人诊所治疗,私人诊所治疗不了才带去卫生院治疗,医生说我妈妈脚部肌腱严重受创,需要住院治疗,当时公司承诺会帮我妈妈彻底治疗好。公司帮我妈妈办了住院手续后就一直拖着我妈妈,期间医院催缴住院费,公司还多次推搪,当时我妈妈脚受伤很严重,行动不方便,公司也没给我妈妈请护工,都是我家人请假来看护我妈妈,而且我妈妈是农村人法律知识又不懂,公司当时承诺帮我妈妈治疗好,而且有给我妈妈治疗,但是治疗一段时间之后,公司说我妈妈脚伤已经治疗好为理由,拒绝继续为我妈妈治疗,我妈妈要求她公司去医院鉴定伤势,都遭到拒绝,而且我妈妈的脚治疗期间我妈妈曾经多次要求公司带我妈妈去医院治疗,公司都找理由推搪,直到我妈妈脚伤口愈合,公司带我去卫生院复查,医生说治疗已经告一段落了,算是治好了,但是我妈妈脚现在还有后遗症,受伤的位置虽然愈合了,但是还是很痛,而且有4个脚趾抬不起来,走路都很勉强,公司以医生说治疗已经告一段落,算是好了为理由,拒绝帮我妈妈继续治疗,我妈妈所在的公司拒绝和我妈妈去做工伤认定,要我妈妈自己去做工伤认定,但是我和我妈妈到劳动保障局咨询过,劳动局需要先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工伤认定需要的举证材料中,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可知道对于我妈妈来说是多么艰难的事情,因为:每天上班都是指纹打卡,并没有纸质考勤记录,所有的考勤记录只有公司人事部知道而且我妈妈所在的公司没有跟她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入职登记,而且我妈妈的公司是私营的,工资条都没有任何公司标识,只有名字和具体金额,根本没办法作为证明材料,我们现在有的只有跟我妈妈公司人员和公司老板的商谈录音,都不知道能不能做为证明材料,而且我妈妈已经过了法定退休的年龄,劳动局不受理我妈妈的工伤认定,劳动局建议我们通过司法途径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但司法鉴定要求我妈妈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但我妈妈根本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而且发生劳动纠纷后有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解过,但厂方都拒绝调解,我妈妈这种情况能否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调解回复函能否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我们该怎么办好呢?
2014-11-01 21:30 amyuo(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4-11-01 21: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凌征虎律师  2014-11-01 21:38
可以申请仲裁,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4-11-01 21:39
如果自己申请劳动仲裁有麻烦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处理。
4 刘振海律师  2014-11-01 21:46
属雇主赔偿。
5 张  静律师  2014-11-01 21:51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6 陈晓云律师  2014-11-02 08:36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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