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和孩子问题 您好,我于2014年9月17日正式办理离婚,女儿一岁八个月,由男方抚养,但手续办完之后男方不给户口本,不让提户,并且不允许探望孩子(离婚之前说好的随时可以探望,随时允许女方带几天,所以在协议上没有特意标注),始终恶语相向,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4-10-31 14:07 chenji……(甘肃-酒泉)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4年10月31日 15时28分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的通知》(法(民)发[1985]5号)精神,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2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10-31 14:13
向法院起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31 14:19
你好,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贾柱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以上回复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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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吴明勇律师 2014-10-31 14:23
协调或诉讼处理,探视权是法定的
5 孙新律师 2014-10-31 14:4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6 杨琪律师 2014-10-31 15:20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0-31 16:04
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
8 钟晶律师 2014-10-31 16:52
你好,迁户口的事情自己携带离婚的证件去派出所办理就可以的。
9 杨俊彬律师 2014-11-02 10:1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的。
10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06 09:11
协调或诉讼处理,探视权是法定的.详细内容来电咨询,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