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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9月份与朋友1起在外面合租,以两人名义与房东签署了1份租房协约
租房纠纷 9月份与朋友1起在外面合租,以两人名义与房东签署了1份租房协约 租房纠纷
9月份与朋友1起在外面合租,以两人名义与房东签署了1份租房协约,协约签的非常简陋,只写明了房东、租客、房期,以及租金,和房东已收到押金和前3月租金。房期是半年,压1付3。我住了两个月,由于个人原因,决定退租,并已与房东解约(虽1起合租,但解约时说的是我单方面个人不住了)。房东要求若另1个人继续租下去必须从十2月份起每月交500元租金(合租时是平摊1个人250),我的朋友由于租金问题也不住了,但她说我对她违了约,要求我赔偿她押金250,我是否该予以赔偿?我能否向房东所要押金?
2014-10-31 13:20 短信用户(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0-31 14:04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 110网律师  2014-11-01 16:40
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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