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后已分割财产纠纷
离婚后已分割财产纠纷 我和前夫月初协议离婚,我们有一个不满4岁的儿子。我和儿子在国外定居,此次回国就是办理离婚手续。前夫为了表示亏欠且急于离婚,所以协议书明确婚内财产包括房产和股票全部归女方所有,女方负责孩子今后的抚养。不久我动用了部分资金,资助弟弟还房贷,不料前夫知道此事后恼羞成怒,称我此举有损儿子利益,并强行扣押儿子的护照。请问我有权自由支配这些财产吗?他可以这样扣押儿子的护照吗?
2010-12-14 20:04 gYX350(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2-14 20:07
既然归你,又没有附带其他条件,你可以随意处置。
2 戎双双律师  2010-12-14 20:47
离婚时财产已经进行了分割,你的前夫之所以同意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全部归属于你,并且由你负担孩子今后的抚养义务,那么你所占有的财产从性质上而言具有所有权与孩子抚养费代管的性质。
如果你资助弟弟还贷,不会影响到孩子今后成长利益,那么男方没有理由扣押护照。
尽量与其说明道理,要求对方退还护照,协商不成,可找当地民警调解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0-12-14 21:46
根据你的陈述并结合司法实践:
    既然你们已经对婚约财产归属作出约定,那些已经是你的财产,你有权自由处分。

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面谈
4 李军律师  2010-12-14 22:26
财产是你的话,你有权支配。属于孩子的财产,你无权动用。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