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些威胁,恐吓的问题 你好,我是一家连锁机构的加盟店主,开业两多月一直在亏本,据我了解这个连锁机构象我这样经营不善的加盟店起码有1/3以上.其它的多数也只能勉强经营。虽然经营不善的因素不能全加与总部,但最近让我气愤的是总部承诺的滞销货百分百退换货,以影响2次销售为由拒绝一部分商品退换。而这些退换的商品是我百分百的未拆封,未展示,没有在运输途中损坏的。也就是这些退换的商品是总部发给我就是这样的。另外负责我的督导除了必要的给我一些资料和索要一些我的经营数据外,并没有履行帮助加盟店改善经营环境的义务。所以我准备向总部的高层领导投诉,为了防止总部为自己的利益不受理或不公正受理我的投诉,我想在投诉中加入“如公司处理不能让我满意,我将联系所有对总部不满的加盟店主收集证据,起诉总部”请问我这样带威胁的投诉合法吗?如果合法,会有效果吗?
2010-12-14 15:51 迷糊先生(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12-14 19:12
我想在投诉中加入“如公司处理不能让我满意,我将联系所有对总部不满的加盟店主收集证据,起诉总部”——这是你的权利。
但就你们的纠纷而言就是家门合同纠纷。属于对方违约。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就你们的纠纷而言就是家门合同纠纷。属于对方违约。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